资产管理处工作职责
资产管理处是在学校党政领导下,负责全校国有资产管理、招标与采购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有:
1.负责制订学校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2.负责指导并监督学校各资产使用单位落实资产管理;
3.负责学校土地使用权、房产产权管理,公用房管理、调配;
4. 负责学校资产入库审核、清查盘点、对账折旧、评估、报批和处置;
5.负责学校采购项目招标工作;
6.负责资产数据统计报送;负责国有资产权证、招投标文件和资产处置等各类档案管理;
7.负责招标采购、资产、房产信息平台管理;
8.完成学校部署安排的其他有关工作。
招投标管理科工作职责
1.宣传贯彻上级有关政府采购与招标管理政策法规,制定学校招标采购规章制度和实施办法,指导、督促学校各单位按规定实施招标采购管理。
2.对接使用单位招标采购需求,组织实施招标采购。
3.负责招标采购信息管理平台建设和管理,项目档案管理及相关数据的统计上报和汇总。
4.审核招标采购项目合同,组织协调招标采购项目综合验收。
5.完成学校招标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资产科工作职责
1.宣传贯彻上级有关资产管理政策法规,制定学校资产管理相关规章制度和实施办法,指导、督促学校各单位按规定实施资产管理。
2.负责制定教学行政办公设备家具采购计划;负责资产入库审核、调拨调配、清查盘点、报损报废。
3.负责各类资产数据统计及报表报送,落实资产信息管理平台建设、培训、应用。
4.协同财务处相关科室落实学校固定资产对账和折旧。
5.完成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房产综合科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组织协调资产处日常行政办公及综合性处务工作;负责各类信息的上传下达,文件收发、传阅、督办、存档等;组织、协调本处重大事项和大型活动,开展对外联络、接待服务。
2.宣传贯彻上级有关学校房产管理政策法规,制定学校公用房管理规章制度和实施细则,指导、督促学校各单位按规定实施公用房管理。
3.负责学校土地、房产的归口管理,资源分配调整、评估等工作;负责学校房产、地产产权证办理;负责房产资料归档、数据维护、统计分析与上报、房产信息管理平台建设。
4.负责学校周转房管理;负责教职工住房补贴申请、审核、汇总、上报,与财务处、人事处对接发放。
5.完成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