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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管理处工作职责

 

资产管理处是在学校党政领导下,负责全校国有资产管理、招标与采购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有:

1.负责制订学校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2.负责指导并监督学校各资产使用单位落实资产管理;

3.负责学校土地使用权、房产产权管理,公用房管理、调配;

4. 负责学校资产入库审核、清查盘点、对账折旧、评估、报批和处置;

5.负责学校采购项目招标工作;

6.负责资产数据统计报送;负责国有资产权证、招投标文件和资产处置等各类档案管理;

7.负责招标采购、资产、房产信息平台管理;

8.完成学校部署安排的其他有关工作。


招投标管理科工作职责

 

1.宣传贯彻上级有关政府采购与招标管理政策法规,制定学校招标采购规章制度和实施办法,指导、督促学校各单位按规定实施招标采购管理。

2.对接使用单位招标采购需求,组织实施招标采购。

3.负责招标采购信息管理平台建设和管理,项目档案管理及相关数据的统计上报和汇总。

4.审核招标采购项目合同,组织协调招标采购项目综合验收。

5.完成学校招标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资产科工作职责

 

1.宣传贯彻上级有关资产管理政策法规,制定学校资产管理相关规章制度和实施办法,指导、督促学校各单位按规定实施资产管理。

2.负责制定教学行政办公设备家具采购计划;负责资产入库审核、调拨调配、清查盘点、报损报废。

3.负责各类资产数据统计及报表报送,落实资产信息管理平台建设、培训、应用。

4.协同财务处相关科室落实学校固定资产对账和折旧。

5.完成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房产综合科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组织协调资产处日常行政办公及综合性处务工作;负责各类信息的上传下达,文件收发、传阅、督办、存档等;组织、协调本处重大事项和大型活动,开展对外联络、接待服务。

2.宣传贯彻上级有关学校房产管理政策法规制定学校公用房管理规章制度和实施细则,指导、督促学校各单位按规定实施公用房管理。

3.负责学校土地、房产的归口管理,资源分配调整、评估等工作;负责学校房产、地产产权证办理;负责房产资料归档、数据维护、统计分析与上报、房产信息管理平台建设。

4.负责学校周转房管理;负责教职工住房补贴申请、审核、汇总、上报,与财务处、人事处对接发放。

5.完成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工作。